禁漫天堂

本科生苑

    本科生苑

    当前位置: 主页 > 本科生苑 > 正文

    关于评选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11-01-06 浏览量:
    学生各毕业班:
        根据浙财院〔2006〕164号文件规定,现就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        一、评选目的
        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是禁漫天堂 对广大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基础。通过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,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,促进禁漫天堂 学风和校风建设。
        二、评选条件
        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、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;
        2、模范遵守《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30%;
    3、学习刻苦、勤奋,成绩优良,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(含)以上奖学金;
    4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曾获得才苑荣誉奖、十佳青年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党(团)员、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;
        5、严格要求自己,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(含通报批评);
        6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在校期间体育测评和达标成绩均为合格以上;
    7、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,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:
    (1)、毕业设计、毕业论文未通过;
    (2)、毕业离校前不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校纪校规。
        三、评选办法
        1、评选程序:优秀毕业生由学生个人申报,班级民主评议,提出初评名单,填写《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,经学院公示并审核同意后,报学校审批。
    2、评选比例:
    班级
   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
    07财    
    5
    07财经新闻
    2
    07税   务
    6
    07   
    3
    07   
    3
    07   
    3
    总计名额
    22
     
        3、评选时间:请各班于1月10日前将填妥的《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并正反面印制)和《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附电子文档)一并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417。
    上传附件: 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(电子版).xls
    上传附件: 附件2: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.doc
    上传附件: 附件1: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.doc

     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
            学生工作办公室
   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
    20080028